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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环境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低碳经济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不断关注的焦点。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消耗资源的同时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因此,对环境治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配合社会各界治理环境的同时,必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而环境信息披露无疑是社会各界了解企业环境行为最直接的途径。基于此背景下,本文以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其自愿性环境信息水平为核心内容,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努力探寻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途径。本文首先介绍了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说明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对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意义,然后介绍了文章的相关概念,为下文的阐述提供一定的铺垫;接着本文将国内外有关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因素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为公司属性、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外界压力四个方面进行依次陈述,并接着用可持续发展理论、社会责任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对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进行了分析;为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自己假设,并构建自愿性环境信息披露指数来衡量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当前状况进行总体分析,然后以重污染行业2010—2012年的数据为样本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最后,在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结论性陈述,并从政府层面、企业自身以及社会公众角度提出可行性建议。文章最后指出研究的局限性以及未来的研究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公司规模、股权性质、流通股比例、环境压力、债务融资压力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2)公司财务状况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负相关;(3)股权集中度与环境披露水平不存在不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