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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想真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缓和、解决社会矛盾,就必须实现财富分配正义。公平正义日益成为当代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当代分配正义理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正义观、以诺齐克为代表的“持有正义”以及马克思的“按劳分配”正义理论。而当代中国的分配正义原则可以概括为:按贡献分配原则、合理差别原则和补偿性原则。当前我国分配格局存在着宏观经济结构不够合理、收入分配差距扩大,引发贫富分化、现行分配制度存在缺陷等问题,既是经济和社会双层转型期的必然结果,又是由于当前我国分配正义体制的缺陷所致。在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调节社会分配格局,完善社会分配机制;完善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完善政府主导的二次分配,切好国民收入的“蛋糕”;发挥第三次分配的调节作用等,能够促进分配正义的实现。本文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分析的方法,梳理了分配正义理论的历史脉络,揭示了分配正义的内涵,以我国当前的分配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分析讨论我国分配格局中存在的关键问题以及分配正义原则缺失的原因,并提出了和谐社会背景下促进分配正义的应对之策,从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为奔向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