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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18年两会政府报告提及落实和完善创新激励政策之后,李克强总理做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时再次强调了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显然,创新科技的研发已经成为国家发展的新动能,政府也在不断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我国是一个区域情况差异很大、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国家。因此,任何政策措施在不同区域实行都可能产生不同的效应。现行财税政策对不同区域的企业创新投资激励效果如何以及如何通过财税政策的差别化定制,激励企业创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价值。本文首先分析了政府之所以对企业的研发活动进行干预,是因为研发活动具有正外部性,然后探索了目前研发投入、政府补助、税收优惠的发展现状。虽然我国的研发经费投入量一直在增长,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研发投入强度还有一定的差距,而且不同区域之间的创新强度也存在很大的差异。其次,本文梳理了各国学者对创新理论的形成、研发投入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研发投入效果的研究等,为后续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最后本文为了探索财税政策对创新投资的激励效果,选取了2011-2017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并将我国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进行差异研究。本文论证了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资激励的有效性,并且对比分析了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资的激励效果的区别,还以产权性质为调节变量进行了分组回归。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资有促进作用,并且和政府补助相比,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效果更明显;(2)财税政策对东部地区的企业激励效果更明显,政府补助对西部地区激励效果更显著,而中部地区对税收优惠的激励更敏感;(3)产权性质会削弱财税政策对企业创新投资的激励效果,其中,对东部地区的抑制作用表现的更明显。根据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了以下建议:(1)以激励创新产出为政策导向,加大政府补助力度,完善现行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投资的效率;(2)针对东部、中部、西部区域之间的差异,实行有差别的财税政策,以增强创新投资的效果;(3)提高科技人才激励以及财税政策监管力度,助力创新投资的转化;(4)多方位一体化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