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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一直保持着较高速度的经济发展,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从而产生了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以及长期实行的农村支持工业发展的政策,大量的农民在失去土地之后没有得到合理的安置,长远生计陷入困难,做为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也没有为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缺失,损害了失地农民的利益,成为了社会的矛盾焦点,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健康平稳的发展,成为了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本文从公民权的角度来分析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缺失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第一步,对我国建国以后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进行梳理,并分为了“起步、调整、完善、探索”四个阶段,分析各个阶段的政策特点,以期能够把握未来我国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改革的方向。第二步,研究我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现状,着重介绍了最近几年来较好的解决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土地换保障”和“小城镇保险”政策,并指出了存在的征地补偿过低以及社会保障地域化现象严重等问题。第三步,研究社会保障理论与公民权理论的交叉点和相互作用,得出了社会保障理论直接对应的是公民权中的社会权利,而法律权利和政治权利对于社会保障也是有力的支撑,并为接下来的原因分析和提出政策建议打下理论基础。第四步,从公民权理论的角度出发,讨论由于失地农民法律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社会权利的缺失,从而导致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缺失。最后一步,根据上面的现状和原因分析,提出了改革户籍制度和土地产权制度,合理设定公共利益,顺畅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通道,建立合理的土地收益分成机制以及失地农民提升自身能力达到自我保障目的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