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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以宁波市北仑区为例,通过分析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做法、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综合相关理论、借鉴发达国家与国内发达地区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先进做法,提出改进的对策,为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提供参考。本文涉及的课题在我国相对处于理论研究的前沿,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用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无缝隙政府、公众参与等理论指导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研究,为信息化监管实践提供新的理论依据和支撑;同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为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完善和创新提供思路。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和比较研究相结合的方法、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本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课题相关理论进行阐述,主要对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内涵、我国实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必要性,我国实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可行性等进行阐述,涉及新公共管理、电子政务、公众参与、无缝隙政府等公共管理方面相关理论,为之后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阐述我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现状。先介绍我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典型做法;然后总结我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取得的成就;最后指出我国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函待解决的问题,为后文提出完善对策提供宏观层面的研究基础。第三部分介绍发达国家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情况,选取美国、欧盟、韩国和德国为代表,并阐述了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第四部分以宁波市北仑区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为个案进行案例研究,具体阐述宁波市北仑区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背景和总体规划、主要形式及应用情况、应用成效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后文提出完善对策提供微观层面的研究基础。第五部分提出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对策,包括坚持以新公共管理理念为指导思想、确立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目标和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完善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的具体思路以及实行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需处理好四个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