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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发展观念的转型与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我国城市开始大力提倡集约化的城市土地利用模式,以缓解城市化扩张的压力,推动整体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可以带来较高发展效率和综合效益,但大量建筑在有限空间范围内的高密度集聚,也会对该类地段内的城市空间环境品质造成负面影响,形成一些问题。因此,需要对高密度地段的城市空间问题予以重视,并积极探索适用于城市高密度地段的城市空间完善的策略与方法。建筑底部的架空空间,作为可有效改善高密度城市地段城市空间品质的手段,从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层面对其综合探索应对性的策略与方法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现阶段我国城市高密度地段中空间环境的实际情况,从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两个层面上,系统探讨建筑底部架空的推动因素、空间形态与功能的影响因素及应对与构建策略,进而探索提出相应的设计方法与手法,以此缓解街道界面混乱、公共空间稀缺、城市环境恶化等一系列伴随城市高密度发展所带来的问题,有效改善建筑和城市公共空间的紧张关系,促进形成系统的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等,提供设计策略和方法上的指导或借鉴。本文取得主要认识和结论如下:(1)高密度地段建筑底部架空开放空间对地段城市空间的作用可归纳为四种模式,即线式缝合、带状延伸、区域缓冲与片区辐射,而每一种作用模式在街道界面的互动、内外流线的组织与生态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功效各有侧重;应依据地段及其周围城市空间的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一种或多种组合作为设计目标,并据此采用相应的设计策略和方法。(2)建筑底部架空开放空间,都应基于城市设计的视角进行布局;设计过程需要遵循整体把控原则,紧密协同地段中的城市肌理要素,使其最终成为城市空间体系中的有机构成部分。(3)作为建筑与城市空间之间的联结和中介,建筑底部架空开放空间的建构,应以相互尊重并协调建筑与城市空间之间差异为基础,充分发挥二者相互耦合的触媒作用;在具体设计中,应着重于内、外空间与城市环境构成要素的有机结合,柔化、整合交接的边缘,以达到和谐共生的目标。(4)基于高密度地段城市空间功能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建筑底部架空开放空间的功能组织,应优先考虑采用多功能混合方式以激活空间;具体的设计措施可通过功能之间的兼容、功能之间的互动与激发、功能运作时间上的互补、功能组织的延续化与集约化等手段,使之产生“集聚效应”并提高空间综合效率;当建筑基底面积有限、难以应付复杂的功能组织时,底部架空开放空间可以在竖向叠加多层的空间基面,以三维立体的方式集约化组织和协调各类功能,充分体现底部架空空间在高密度环境中对空间集约利用的适用性。(5)在建筑底部架空开放空间的内部具体建构中,应体现更多的开放性与共享性,而且这种开放和共享应该是全天候的;同时,应在其中设置宜人化的空间序列以及服务于社会生活的功能设施,以此刺激并促进使用者之间的交往并提升空间在地段范围的渗透和辐射。(6)在处理底部架空开放空间中的近人界面及设施时,应重视和加强细部处理,通过采取精致化的处理手段增强空间的表现力,从而提升空间品质并重塑人性化的城市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