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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土地资源需求的空前提高使得人地矛盾日益严峻。土地整理的广泛开展,不仅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同时也为土地产出率水平的增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土地利用变化对碳循环的影响具有”双刃剑”的作用,通过低碳技术的应用,可有效的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强化碳排放管理,为植被土壤固碳作用的积极发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目前关于土地整理的碳收支经常被忽视,缺乏有效的碳排放测算方法和减排措施,因此,本研究选取石家庄西部太行山区行唐县翟营乡北郄凹村等(3)个村土地整理项目、平山县大吾乡田兴村等(10)个村土地整理项目、灵寿县青同镇白朱乐村等(19)个村土地整理项目三个河北省太行山山前平区土地整理示范建设项目,通过遥感解译、野外调查与室内测试等方法从土地利用变化和土地整理施工过程两方面测算并分析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后碳排放变化特征。根据研究结果可知:(1)土地整理后土地利用变化带来的碳储量变化情况为行唐县翟营乡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碳储量增加了450.512t,平山县大吾乡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碳储量增加了256.184t,灵寿县青同镇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碳储量增加了1704.346t,土地利用的变化导致项目实施后为均为碳汇效应;(2)典型土地整理项目的碳源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地整理项目能源消费CO2排放总量灵寿县最大为15619.264t,其次为平山县4951.604t,最少为行唐县2516.716t。行唐县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相当于排放了1808.868t碳,平山县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相当于排放了4110.627t碳,灵寿县土地整理后项目区相当于排放了12181.878t碳,均表现为碳源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