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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历史阶段,全面普及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成为国民教育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广东全面普及高中教育,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关键性的制约因素,欠发达地区能否顺利完成普及高中教育的任务,是全省能否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而在推进全面普及高中教育的工作措施中,政府职能的定位是否准确,政府作为是否到位,政府决策是否正确,政府管理是否科学,政府服务是否完善,等等,将起着举足轻重的决定性作用。
本文从实际工作中的调查研究入手,考察借鉴国内外政府职能管理经验,运用行政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等基础理论进行系统研究,最后提出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对策建议。论文由五大部分组成:开编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概述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论述普及高中教育中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对“新公共行政”理论关于以社会公平为核心的民主行政观的阐述;依据公共产品理论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公平、有效配置的研究,同时通过对公共行政管理的研究,探讨政府职能正确行使的理论依据。第三部分通过对广东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教育情况的调查研究,特别对清远市进行深入的个案剖析,指出政府职能实施中的存在问题及其原因,提出落实政府职能的要求。第四部分通过考察学习国内外欠发达地区推进高中教育发展中政府职能的定位、作用、措施及成果,总结可资借鉴的经验及启示。第五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研究探索完善政府职能,促进广东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教育的对策并提出政策性建议,主要包括:强化政府在全面普及高中教育中的行政管理职能;加大政府在全面普及高中教育中的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加强政府配置资源的统筹规划职能和优化政府提供良好教育环境的优质服务职能。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广东欠发达地区普及高中教育必须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强化落实政府的职能作用。政府管理职能的落实必须采取系统性的改革、完善措施。针对现实中的各种问题,政府不仅要在形式上公平地为每一个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而且更应该追求一种实质的公平。政府要改变“穷地方办穷教育”的管理模式,按照教育公平的补偿性原则,合理分配各级政府的投入比例,把教育资源更多地投向最贫困和处境最不利的人群,逐步实现普及高中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