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angjj16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的重要内容,探讨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的法律建设离不开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本文从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视角,即核损害赔偿中的保险领域出发,以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为主题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对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现状及困境进行阐述。该章节首先介绍了核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内容,阐述了核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理论意义与实践基础,说明了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存在的必要性及有效性。其次,分析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市场的现状,重点阐述中国核保险共同体作为我国核保险市场的承保人的重要地位与改革方向。接着,梳理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现状,分析评述了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只有两个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制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与我国核电大国地位的不协调性,以及诸多现实实施障碍;最后,提出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困境,从承保主体单一,管辖法院、诉讼时效未明确、保险金额设定不科学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研究。第二部分是对于国际范围内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现状与评析,首先是介绍了世界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重要的三个国际条约,探讨了世界核损害赔偿民事法律框架的内容,接着阐述了美国核损害与赔偿相关立法,着重研究美国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立法经验及代表性法律制度,借鉴国际和发达国家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和实际操作案例,指出完善我国现有核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紧迫性,对比我国现有核第三者责任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了具有一定操作意义的建议。第三部分是我国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构建。针对上述我国现有核第三者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困境,从承保主体、保险金额、诉讼时效与管辖三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呼吁出台高层级的《核安全法》,希望可以对我国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立法起到一定作用,改善我国现有的在核损害赔偿民事领域没有专门法进行指导规制的不正常状态,提高我国在世界核电产业领域的地位,争取更多的话语权,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其他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