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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各类环境突发事件也频繁发生,比如地下水污染、危险物泄露等等,这表明我国正处于环境风险的高发、频发阶段。根据《中国环境年鉴》相关数据,2008年全国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474次,2013年该项数据为712次,增长幅度达50.21%。除环境事件频发外,近年来空气污染、水质污染等各类污染的严重程度也令人震惊。2012年,全国40%的河流被严重污染。2015年,雾霾覆盖的城市数量已达到1523座。在环境问题日益严峻的压力下,近年来中央积极运用财政支出、环境税费、转移支付等多种财税手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例如2007年至2013年期间,全国财政环保支出规模就从995.82亿元上升至3435.15亿元。2011年财政部印发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其中规定中央根据不同地区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的优劣,在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上给予一定奖励或惩罚措施。2016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环境保护税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则标志着我国环境税改革已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然而,上述财税政策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一些问题,从而影响其发挥环保效用,例如环保预算支出缺乏绩效评价,环境税尚未正式开征,生态转移支付覆盖面过窄等等。在此背景下,本文尝试利用现有历史数据,从规模和结构两个方面,实证分析上述财税政策对我国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第一,针对财政环保支出缺乏绩效评价的问题,本文根据环保政策法规、环保预算支出内容、现有数据统计资料等依据,选取了9个投入产出指标,并通过修正的DEA方法、Ma1mquist指数,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测算了我国30个省份的财政环保支出效率。随后,基于Ma1mquist指数以及Tobit面板模型,本文分析了经济发展水平等外生因素以及财政环保投入规模对环境的影响。从分析结果上看,扩大财政环保支出规模有利于发挥规模效应,提升支出效率,改善环境质量。同时,政府还应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如提升大众教育水平、优化当地产业结构、推动环保技术研发等,以达到改善财政环保支出效率的目的。第二,在我国经济增速逐步放缓,经济结构亟待调整的背景下,单纯依靠扩大财政环保支出规模来改善生态环境已远远不够。因此,本文从污染型、环保型和人力资源型三类部门出发,通过模型推导得出财政支出结构影响环境质量的传导机制。在此基础上,本文又通过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财政支出结构对工业“三废”排放产生的实际影响。从分析结果上看,扩大科教文卫及环保支出占比能够显著抑制工业“三废”排放。因此,政府应该增加非生产性财政支出占比,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污染物排放;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公众收入水平,增加其对环境保护的需求,进而倒逼政府对企业排污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管制。第三,由于我国目前尚未正式开征环境税,本文运用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进行仿真,以观察开征环境税对环境质量以及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此外,为贴近现实,在假设环境质量能够影响企业产出,且自然环境存在自我净化能力的条件下,本文再次模拟分析了开征环境税对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从分析结果上看,环境税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在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下,环境税对劳动就业、居民消费、企业产出等宏观经济变量的负面影响较小。因此,加紧引入环境税是政府开展税制改革、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第四,尽管我国尚未开征环境税,但在理论上,某些现有税费仍具备一定的环保效应,如排污费、资源税等。为检验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同时也为政府完善绿色税收制度提供参考,本文运用面板模型,实证分析上述环境税费对污染物排放产生的影响。从分析结果上看,排污费、资源税等环境税费无论在规模、还是结构上,均难以抑制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甚至个别税费还会促进污染物排放。不仅如此,上述税费的环保效应均呈现出中西部优于东部的地区差异特性。因此,政府一方面要对现有环境税费的征收方式、征收标准、执收监管等方面加以完善,尽量发挥其环保作用;另一方面要加紧开征环境税,特别是在设置环境税率时,应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环境承受能力等地区差异。第五,除财政支出、环境税费外,中央还可以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激励地方政府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为分析转移支付的环保效应,本文通过理论推导得出污染与消费的边际替代率公式,发现地方政府接受上级转移支付水平与当地环境污染程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反向联系。接着,本文通过面板模型实证分析了转移支付规模与结构对工业“三废”排放的影响,结果发现两者均对工业“三废”排放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且该抑制作用呈现出“东低西高”的态势。因此,中央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来提升财政集权度,以抑制地方政府盲目投资所带来的资源浪费和污染排放。特别是对中西部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规模和占比可以更大,这样既可以达到平衡财政收支的目的,又能进一步保护环境,抑制污染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