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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我国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急剧增加,且增长势头不减。目前,在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当,其中的有害成分对大气、土壤、水体等造成严重污染,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而且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而另一方面,固体废物不能有效地回收利用,这是对有限自然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缺少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和法律制度。相比较而言,发达国家在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法制规范上迈出了领先的一步。因此,我们应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西方发达国家一些成功的经验,重构我国固体废物的管理模式和法律制度。首先,在管理模式上,应建立政府监督下的市场管理机制,实行强制性行政管理措施与激励性经济措施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其次,在与之相配套的立法管理上,要树立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立法理念,建立完整统一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法律体系,同时加强专项立法和地方立法,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这对于我国实现固体废物的资源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