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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无论在何种社会意识形态、何种社会发展阶段,都是人们一直醉心追求的目标,并且在追求公平的过程中实现着社会的进步。因此,对公平问题的研究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时至今日,我国的改革已经过了27个年头,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同时,改革过程中重经济轻社会的发展也造成了社会发展的滞后,换句话说,政府的转型并没有同经济的转轨相适应。这种发展模式造成的结果是,在重视效率的同时,我们一直忽略的“公平”已经成为效率提高的障碍。而作为政府调控手段的城市规划,在这场改革中也处于落后的状态。
自从现代规划发展的一百多年来,城市规划一直是以物质空间环境为重心的“工程设计”模式,强调其计划性。但随着城市发展的复杂化和开放性,这种前提性的预测和设计在很多情况下基本上是徒劳的。在城市逐步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载体与象征的同时,城市规划行为越来越体现出它自身的价值和重要性——城市规划不仅仅是城市物质空间的控制手段,它正在逐步朝向以社会经济与文化问题为重心的“政策设计”模式演进。
本文从“和谐社会”公平发展的角度出发,以温州沙河生态示范村为例,分析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怎样确保农民在经济、身份、思想价值观、意识和社会上也能实现“城市化”,怎样通过社会、产业调控及政策支撑、技术支持达到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提升与农民的自我实现的需求,并最终实现环境、社会、经济和谐进步的公平发展的理想目标。
论文以土地经济学——地租理论、福利经济学及政府的规制部门利益及俘虏理论作为研究理论基础,以分析国内外的操作方法,为本文的研究做实践的借鉴。论文从农民土地收益不公、生存竞争起点不公及社会地位不公三个方面提出目前城中村出现的公平问题,并从提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地方政府的“公司主义”、相关规制制定的缺陷及规划的失效。作为研究的重点,本文以温州沙河生态示范村为例,从社会调控、产业调控、政策支撑、规划手段及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公平发展的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