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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文学在新世纪开始了突飞猛进的探索,文学评奖也随之迅速成为一个令人瞩目的文学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加快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这也极大地推动了文艺活动运行、发展机制的创新和改革。文学评奖机制是文学评奖活动的内在驱动力,它不仅具有规范、控制评奖活动的功能,而且具有引导、驱动评奖活动的功能。本论文以茅盾文学奖作为文学评奖活动的典型,力图从评奖机制的层面来讨论文学评奖与文学创作、文学评价、文学制度、文学思潮及文学活动的相互关联与作用。茅盾文学奖设立之初就形成了一套稳定的评价标准、价值取向和创作观念。一方面,茅盾文学奖是伴随“新时期”文学出现的一个重要的文学现象,其产生的特定历史语境必将对评奖产生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是在历届评奖实践中不断成形和建构起来的,这就需要对历届评奖的具体情况进行考量。此外,对茅盾文学奖中质疑与问题的梳理将更加明晰评奖机制相应作出完善与革新的轨迹。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发生了重大的革新,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当前文化体制改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这就需要一套新的文学评奖机制来实现对整个社会文学活动的示范和引领。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新型评奖机制不仅引领了长篇小说发展的趋向,拓宽了文学传播的渠道,还是对现代评奖制度的创新。它为文学活动的运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文艺制度建设带来了很大的成效。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作为引导、规范、促进文学评奖活动的关系系统,其活动无疑是整体性的、连续的运动过程。首先,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的生成是评选主体、评选对象及评选主办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次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自身的建构由外部机制与内部机制的两个部分构成。茅盾文学奖设立的历史条件、评奖所处的文化政治语境及世界文坛发展的总体趋势,共同构成了外在机制对评奖的规约,而茅盾文学奖评奖的内在机制则包括了评奖准则、思想、标准、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它对文学评奖具有“软性”的牵引功能。在这一建构中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逐渐积淀、延续成了一套心照不宣的评奖传统,并形成了独特的审美价值取向。最后,文学评奖机制还建构着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并与“文学经典”、“中国经验”等文学理论的重要命题密切相关。茅盾文学奖必然体现着中国当代文学评奖活动的共性,对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的探讨可以将其置身于当代文学评奖机制的框架中进行讨论,研究文学评奖机制与文学制度、文学评价体系乃至文学活动的互动关联。首先,文学制度保障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的生成与运作,而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的革新促进文学制度的完善;其次,一方面,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是文学评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又通过评奖标准、评奖委员会、获奖作品来实现对文学评价体系的建构;最后,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驱动着文学评奖活动的运转,为文学活动建立文学评价秩序和规则。作为理论与实践的桥梁,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中的各方面及各个环节在文学活动中形成了强大的网络逻辑力量,驱使着评奖活动的运作和评奖机制内容的革新与演变。将文学评奖机制置于马克思主义文学评价理论、布迪厄的文学场域理论和文化研究视野中的制度文化理论中定位,不仅使文学评奖机制拥有了厚实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学理依据,而且使文艺制度研究的背景、语境、视域都有了更大的拓展与延伸。马克思主义审美意识形态论是文学评奖机制生成和发展主要的依据,马克思主义艺术生产理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文学生产与文学消费有着巨大的指导意义,而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观点和历史的观点制约着中国当代文学评奖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和方法原则;用皮埃尔·布迪厄“文学场”理论来研究文学奖所处的场域特点以及文学评奖与场域之间特殊的张力关系,对当前文学评奖机制建设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最后制度文化建设是中国现代化对制度建设提出的新的需求,通过文化研究视野下制度文化的研究角度可以更加明确文学评奖机制在制度建设中的定位。对茅盾文学奖机制的研究有着深远的理论及实践意义。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丰富了文学理论体系的建构,为文学理论增添了文学动力学、文学机制、文学制度等内容,对文学活动和制度建设有着理论补充与完善的意义。同时,茅盾文学奖评奖机制的深入探究有助于文学的大发展大繁荣,还推进了“二为”方向、“双百”方针的贯彻落实,并激励着中国本土优秀的作家不断丰富创作经验,为中国文学走向世界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