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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国有林区为国家木材生产做出了重大贡献,有力地支援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同时,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由于“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不能实施到位,重采伐轻培育、“大木头挂帅”等倾向不能有效的得到遏制,曾经造成了森林资源危机和经济危困。出现了林区社会、经济、环境的不相协调严重失衡的局面。对此,国家给予了高度重视与扶持。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5年12月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编制了《黑龙江省森工国有林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提出了大力“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1]。 本文通过全面剖析东方红国有林区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人口规模过小、产业规划布局不合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镇建设标准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以及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在近期建设现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小城镇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突出重点、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坚持以产业建设为发展方向,不断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提高吸纳林区人口的能力。根据城镇的功能定位和规模,完善系统,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及居住服务功能。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全面提高城镇生活环境质量。加强城镇生态建设的保护,用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指导,以经济发展带动城镇化的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