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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无量在吸纳中西方伦理思想的基础上,试图用西方伦理学概念——善、德和义务解构和重建中国传统伦理,他以《大学》之三纲领、八条目为基础,形成了“二部八论”和“三位一体”的伦理思想体系,“二部八论”的伦理体系主要解决人性的善恶、道德的起源、动机与行为、理想人格等理论问题,以及如何修身养性、承担义务、推广德性、追求至善的实践问题。此外,谢无量还认为以儒家为主的中国伦理,自身体系兼具了善论、德论、义务论,他从善恶问题的讨论为源点,展开对中西方伦理关于人性善恶的比较,探讨善恶的本原意义,人心善恶的标准,如何进行祛恶向善实践和最终的“善之正鹄”(至善)的伦理目标;以义务论和德性论为实践层面的要素,通过人的义务之分和义务的推广,提高和完善德性修养的方法进行道德实践,由此把善恶论、德论、义务论进行了“三位一体”的统一,以构建个人、家庭、社会和国家整体融合的“万有伦理”。谢无量认为中国伦理以性为善恶本原,西方伦理更在于明辨善恶之义,伦理学是以明德是体,亲民是用,追求至善的学问,应将体与用、个人道德与社会伦理相待始终,互为一体,最后以实现至善这一道德理想,这就是伦理学之意义。谢无量对善恶本原的探究,对人的个人道德修养和行为方式准则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那就是以“善”为中心,或者说以“善”为出发点,通过人内心的道德追求,以及人具体行善修善的行为方式,最终可以实现内外兼美,那就是真正意义上的善。善的伦理标准主要在于“发乎于心”,心的善恶在于人心之发动,人的意念和道德良知则是评判善恶的重要标准。自己内心的道德追求和价值尺度才是人对事物判断的标准,也影响着人们的具体行为方式。无论是大乘还是小乘佛教都是以自律自觉为根本标准,人能够自觉接受戒律或觉者为善,守律成觉,皆是实践佛法之行,人具有惭愧之心就是人心的自律自觉。谢无量对人心善恶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人心善恶由人心之志所决定,人的行为方式,通过观察其志向,就可以分辨出到底是善还是恶,人的立身之本,关键在道德修养,而修养之关键在于祛恶向善,把善根植于人性之中,只要充分发挥人之德性,即可达到“至善”的境界。人的行为是由人心底之志所导致,人志向的善恶,决定了人行为的善恶,人心之志决定了人动机的善恶。谢无量以义务和德性两个层面论述祛恶向善的实践方式,义务与德性是伦理实践的两大条目,也是善的具体内容,人之义务使得人必定要有所作为,善的伦理目标成为了个人、社会和国家共同追求的目标。义务更在于发乎人之本心,即良心发动为善,人人心存良知,德行之内在意义在于人心本体所具有之德性,德行之外在意义须恪守人行为之道德准则,此两者互为一体。人在实行德性的过程中,礼之根本在于对至德的追求,超越于事物之上,所以至德的善被称为超越之德,此超越之德源于事物本身,又超越事物本身。谢无量善恶论进行总结和反思,以现代伦理学的观点对谢无量伦理思想中的善恶观点进行批判性继承。谢无量在吸纳西方伦理思想的同时,又批评西方伦理,他认为中国伦理(以儒家为主)自身体系兼具了善论、德论、义务论,这套伦理体系比西方伦理更具系统性和完善性。他以个人道德为起点,从个人修养、立志、力行和理想人格等诸多方面强化人的道德自律,然而,这套伦理体系具有自身的不足,他的善恶论思想从一种本然的角度把人性向善看作是人生来的本性,没有从人的本性以及人与动物性的区别来认识更大范围的善。对于人的实现善的行为又过于强调道德的自我约束和自律,缺乏系统的伦理制度和规范,需要运用契约、制度、法律等方式对人的道德修养提出更加具体和完善的要求,应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和现代规范伦理学的范畴体系,对谢无量的伦理思想进行批判性继承。谢无量的伦理思想在中西伦理思想碰撞的历史背景下,虽然具有调和中西伦理和折衷主义色彩,强调以中国伦理为主,回归传统的路径,没有运用现代伦理规范的体系下对中国传统伦理进行评判性反思,但是,谢无量伦理思想对推动中国近现代新伦理道德的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还需要我们进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