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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公司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违规的议题吸引了大批学者的注意和研究。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美国等成熟的资本市场,对其它国家的研究所见甚少。实际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动因及其监管处罚的经济后果这一议题在不同情境下的探讨,对推动研究创新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中国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转型国家,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不成熟的环境和不完善的法律制度都预示着独立探索中国情境的研究是一种现实的需要。我国上市公司以国有控股为主的特殊股权结构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加之,政府主导的经济体制改革渗透于企业决策的诸多方面。所以,在公司产权特征层面,针对中国国有企业信息披露违规动因的研究就非常具有中国特色。在市场交易特征层面,源于中国特有的社会制度环境,我国上市公司青睐于关系型交易模式,这与以市场化经营为主的西方上市公司具有显著的差异。而且,与西方发达资本市场以债券为主的融资方式存在典型差异,尽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我国企业即便是上市企业的外部融资仍然以信贷融资为主导,银行是上市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从银行债权投资者的信贷决策角度观测证券监管处罚的市场效应也是非常重要的。本文选取中国国有企业业绩考核改革、中国企业间关系型交易模式、中国企业银行债务融资三个场景考察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动因及监管处罚的经济后果,无论是研究视角的选取,还是与中国制度背景的契合,本文较早地为学术界提供了中国情境下的证券监管问题研究。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和启示如下:(1)简政放权,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才有利于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本文发现基于EVA的业绩考核改革虽然强化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与业绩的敏感性,却并没有产生预期的激励约束效果,缓解国有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EVA考核实施后,国有企业有更多的信息披露违规,这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的行政化制度特征扭曲了薪酬契约的激励机制,部分国有企业高管因激励不足诱发机会主义行为。本文的研究揭示了EVA考核体系“遇冷”的制度因素,为EVA考核进一步广泛、深入地推行提供了经验证据,进一步地为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提供了政策参考。同时,本文的研究为国内外学者实证考察“业绩考核与企业信息披露”因果关系的研究增添了来自中国市场的经验证据。(2)为迎合供应商或客户的需求,关系型交易可能推动企业信息披露违规。与供应商/客户的关系型交易没有抑制而是推动了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加剧了公司的“非治理”表现。在企业议价能力较低的组,这种“非治理”表现更为显著。已有的研究认为公司委托代理矛盾、资本市场再筹资和股市保壳动机是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主要诱因,本文排除了这些因素,从企业间关系角度发现了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新诱因。实际上,从2007年到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对供应链信息披露的监管做了多次调整。本文通过企业推迟披露、虚假陈述、重大遗漏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以显性的负面事件给出了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关系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直接证据,这拓展了对供应链关系影响企业行为的理解,较早地为证监会针对供应链关系这一维度的信息披露监管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支持。(3)证券监管处罚公告对信贷市场资源配置具有外溢效应。证监会处罚公告释放的“坏消息”具有风险预警作用,可能导致违规公司银行债务融资下降。分析师跟踪具有信息效应,有利于增加公司信息透明度,可能缓解证监会处罚公告与公司银行债务融资之间的关系;分析师跟踪具有声誉效应,可能扩大违规公司的声誉损失,并影响证监会处罚公告与公司银行债务融资之间的关系。实证检验发现,证监会处罚公告后,违规公司的银行贷款签约概率、银行贷款签约率及新增银行贷款规模均显著下降,而且处罚等级越高,银行债务融资下降越显著。银行预期违规公司的信息成本与违约风险上升,而非真实的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是影响公司银行债务融资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师跟踪的信息效应而非声誉效应,缓解了证监会处罚公告与公司银行债务融资之间的负向关系。在中国资本市场强化监管的背景下,本文考察了证监会处罚公告对于违规公司的银行债务融资的经济后果。资本市场监管处罚经济后果的文献,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证券市场,本文的发现为资本市场监管处罚经济后果的评价开启了新视角。(4)本文的研究对政策制定者、准则设计者和监管实施者均具有启示意义:1)减少政府干预和国有企业政策性负担,减少行政性因素对国有企业高管的激励约束扭曲,可能是国有企业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才有利于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2)过去十年,许多国家采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并努力实现全球报告准则和披露标准的协调。对资本的追逐和资本市场国际之间的竞争也引发了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从公司层面识别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效应”,关注不同类型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和收益,关注信息披露供给方真实的利益诉求,进一步从市场层面评估信息披露和监管处罚的经济后果,这为准则设计者和监管实施者提出了新要求。3)中国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实践的特色为国家政府管制主导下的声誉监管模式。本文发现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新兴市场国家,在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不成熟的环境和不完善的法律制度下,中国的证券监管处罚也具有市场效应。通过市场(声誉)机制,充分发挥其他市场参与者(例如上市公司的债权人银行)的力量,有利于延伸和强化证券监管效力。这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释基础薄弱的中国证券市场蓬勃发展的原因。这也为其他国家的资本市场建设提供了证据支持和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