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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改革和大众化过程最大的制约因素是经费问题。当前,世界高等教育正在向着大众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如何最大限度地筹集办学资金,如何使有限的资金得到最合理地运用并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一流大学共同关注的焦点。大学在为社会提供教育服务方面担负着主要责任,其提供的产品直接反映和决定着社会人力资源质量状况。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目标是致力于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水平。在这一目标实现的进程中,国内大学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经费短缺问题,给高校正常运转带来很大障碍,大学的资源状况和质量不容乐观,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进程,威胁着我国科技和学术水平的未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一国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其对高等教育的投资水平。这在我们国家表现得比较明显。经济水平的总体水平不高决定了我国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依然偏低,目前,我国教育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依然不到4%,明显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4.4%。但是,从教育财政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看,财政对教育投入已经做了很大努力,在财政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增长空间不大;现有的学费已达到普通居民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最大承受限度,也已没有上涨空间;巨额贷款已使高校负债累累。现有高教经费渠道都已无法弥补高等教育经费缺口,面对日益严重的教育资源问题,我们不得不考虑如何增加新的高等教育筹资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53条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在这种体制模式中,政府仍是高等教育投资的主体,这是由高等教育的准公共物品性质所决定的,不会改变;个人也成为高等教育成本的主要负担者之一,因为从权利、义务对等这一公平角度看,个人应负担部分高教成本;另外,企业也应分担和补偿部分高教经费,从利益获得原则出发,理应如此。可以说,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投资模式基本符合高等教育的一般特征,正在逐步完善之中。
从总体上说,关于高等教育经费问题的基本理论,国外经过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和探讨,对高等教育筹资的重要性及其基本概念已有了初步共识,确立了高等教育筹资渠道多元化的知识体系。相比而言,国内关于高等教育经费筹措及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方面的研究历时较短,学术界对高等教育经费问题的研究成果不是很多,并且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研究比较分散,缺乏系统性、连贯性,没有真正形成一个研究体系;研究内容方面,绝大多数是从政府财政性教育投入方面进行阐述的,观点略有重复之嫌,难免缺乏新意。
本文提出征收高教人才使用税,力求为解决高校经费问题寻求新的出路,该税是国家向用人单位(主要是企业)由于使用或占有一定数量的高教人才而课征的一种资源税。通过向用人单位征收该税,进一步完善财政教育拨款政策和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明确政府、高校、个人和社会对教育投入承担的责任,并将其按一定比例返还给高教人才的培养单位——高校,进而弥补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缺口,扭转人才高消费和布局失衡的现象。在目前财政性教育投入不足,各个投资主体不活跃,教育投资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情况下,提出征收高等教育人才税,从用人单位层面来拓展教育投资来源渠道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本论文拟采用问卷调查饭、归纳演绎法等研究方法对该课题进行系统研究。首先通过对高等教育筹资的有关概念、一般理论基础进行介绍,详细分析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缺口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对造成当前高等教育经费紧张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论述;在此基础上在引出高等教育人才税产生的必要性,最终构建出高教人才税的有关理论框架,并充分论证其可行性及所可能产生的正面效应。本文选题的切入点力求新颖,将征收高等教育人才税作为高等教育经费的一个新的筹措渠道,学术界对此的研究还不是很多,本文以此为选题,颇有一定新意。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高等教育人才税进行了再审视和新思考,提供了比较宏观的分析框架和新的视角。
本文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从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资源配置的现实问题出发,概括了高教人才使用税这一选题的来源,对该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并阐述了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第二章分别从人力资本投资理论、准公共产品理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公共财政税收理论出发,论证开征高教人才使用税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了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现状,阐释了高等教育人才使用税提出的现实背景;第四章主要从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对高教人才使用税进行了科学的界定,并分析了开征高教人才使用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五章主要分析了高教人才使用税开征的正负外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