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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劳动价值论并不是马克思的理论发明,早在马克思之前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那里,比如威廉·配第、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人就已经对劳动价值理论进行过很多的相关论述。这使得劳动价值理论在和效用价值论进行了长期的争论后暂时占得了上风。但是随着之后产生的李嘉图学派以及由于其自身存在的难以克服的理论矛盾,使得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濒临破产。马克思也不是一开始就接受劳动价值理论的。在19世纪40年代的初期刚接触劳动价值理论时,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态度和被视为是“成熟的官许的欺诈办法”、“发财致富的科学”的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否定。但是后来,随着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逐渐的深入,其对价值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刻。例如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已经认识到“生产某个物品所必须花费的劳动时间属于这个物品的生产费用,某个物品的生产费用也就是它值多少钱,即它能卖多少钱(如果撇开竞争的影响)”,这说明马克思开始改变之前对劳动价值论的一般否定的态度,逐渐认识到劳动价值理论的合理性。而随着在之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历史唯物主义的确立,马克思在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已经完全站在李嘉图的立场上肯定劳动价值理论,对蒲鲁东的“构成价值”展开了批判。当然,这里我们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态度的上一个转变,即从19世纪40年代初期的一般否定到《哲学的贫困》中的一般肯定:但是,很明显,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在劳动价值理论上还没有实现重大的理论突破——所以,“一般肯定”的“态度”并不能说明此时的马克思就已经有自己的劳动价值理论。之后我们看到,在后来的例如《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才第一次区分“劳动”和“劳动力”,才第一次开始提出“劳动二重性”理论;更是在随后的理论研究中,进一步发展“价值形式”理论,直到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二版出版的时候,马克思还在对劳动价值理论作出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众所周知,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的理论中,劳动价值理论就已经被很多的经济学家所攻击。在马克思生前,其价值理论就受到很多的误解以及诬陷,马克思针对这些错误理论及时进行了批判,比较著名的如《评阿·瓦格纳<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该书中,马克思指出:价值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是劳动在其中所采取的一种社会形式。在马克思去世后,劳动价值理论更是在巨大的争议中而艰难发展。但是,有一点是值得我们肯定的:经过了近150年的理论发展,劳动价值论不但没有被驳倒,由于其科学性反而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这也是本文之所以要尝试着运用自己的方法重新去梳理马克思本人劳动价值理论发展过程的初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