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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农村曾一度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该时期乡村危机是在中国社会不适当地快速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出现的,主要表现为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农业发展缓慢、农民生活的贫困化、金融枯竭、乡村存在“反行为”等。这次乡村危机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首先,乡村危机的发生与共产党这一时期对社会主义建设探索中实行的方针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一方面共产党对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理论准备不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缺乏深刻的认识,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影响,存在理解的误区;另一方面则直接受到了苏联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影响,在实践中选择了优先、甚至是片面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为了配合这种工业化战略,国家实施了相应的保障制度,如统购统销、户籍制度、“剪刀差”价格制度等,强化了农村的弱势地位,形成了至今仍然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其次,当时高度集中的政治社会体制使得这些方针政策难以阻止。最后,客观上,自然灾害对这一时期乡村危机的发生也具有不可忽视的影响。此次乡村危机与苏联历史上的农村危机相比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与我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乡村危机和八九十年代“三农”问题相比,则具有自身独特的特征。具体包括:危机发生的主观性、制度性和难以避免性,发生环境的相对封闭性以及民众对危机反应程度的可控制性。这次危机的影响非常大。首先,乡村危机对整个国民经济造成了制约,如内需不足的制约、农产品有效供给不足的制约,从而阻碍了我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其次,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共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最后,乡村危机使得国家领导人重新把注意力放在农村,但也导致毛泽东与刘少奇等人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探索认识发生分歧,这种分歧在当时被上升到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条发展道路之争的高度,进而为随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发生埋下了种子。我国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乡村危机,对我们思考怎样成功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重要启示。传统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对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化发展路径进行反思,从而为改革开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历史实践证明,在现代化发展道路上,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按照规律办事,妥善处理国强与民富的关系,构建城乡、工农之间的良性循环机制,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