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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0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做好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超市”为代表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在我国崭露头角。农超对接改善了先前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户增收困难的局面,无论在资金流、商品流,还是信息流上,都是对农产品传统物流模式的创新。全面推进农超对接,有利于推动大型连锁超市利用自身优势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为农户提供育种技术、物流配送、营销推广等一系列服务,并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分散农户组建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超市、农户、消费者三方共赢。农超对接是搞活农产品流通、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在农超对接研究中,绩效评价是非常重要的领域,利用绩效评价方法对农超对接进行分析,有利于理清农民、超市、合作社等各个节点在农超对接模式中所处的位置,以及各个节点对整体运作效率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不断调整整个产业链,提升农超对接的运作绩效。切实可行的绩效研究,能够帮助企业尽早发现问题,寻求解决方案,促进模式优化。所以,有效的绩效评价是推动农超对接发展的关键。本文在对农超对接的产生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分析的基础上,首先回顾了农超对接绩效评价的相关研究现状,罗列出了本文研究的总体思路和框架;接着分析农超对接的概念、特点等相关理论,然后分析了农超对接的发展现状和经济学意义,以及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并从企业价值的新视角构建了农超对接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消费者价值绩效、超市价值绩效、农户价值绩效和合作社(龙头企业)价值绩效四个方面构建了农超对接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对合肥、蚌埠、黄山的合家福连锁超市负责人、农产品一线销售人员,在超市内购买农产品的消费者,加入农超对接模式的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的负责人以及黄山、六安等地的分散农户的实地调研,应用层次分析法(AHP)结合专家打分法进行绩效评价,并使用SPSS16.0软件辅助计算。研究结果表明,在“四合一”农超对接的绩效评价体系中,超市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价值绩效得分值较高,消费者和农户价值绩效得分却偏低。其中,合作社(龙头企业)自有品牌培育度、运输便捷度和超市的货源稳定性明显增强,但消费者投诉率、投诉解决时间和农产品质量监控覆盖率的打分却差强人意。因此,建议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进一步严把质量关,关注消费者需求,促进农超对接的真正畅通和运作绩效的最大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