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议》中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农村建设理论的提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是实现国民经济整体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产品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快速可持续增长、城乡差距的缩小等,都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而新农村建设不仅需要财政“输血”,更需要金融“造血”,政策性金融能否发挥其主导和引领作用,其意义将是决定性的。
本文立足于新农村建设对金融资源和服务需求的新特点,通过理论分析和相应的实证研究,对我国现有政策性金融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同时比照国外(地区)政策性金融发展状况及经验借鉴,认为政策性金融不仅具有存在的必要性,而且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而要承担起这一重大社会历史任务,必须通过国家相关立法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理念的改革,才能在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农村居民和多元化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推动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将政策性金融的改革发展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可以说是一个新的研究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