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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一种股权再融资方式,自引入我国资本市场后便受到各大上市公司的青睐。但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普遍集中的背景下,定向增发又牵涉到新、老股东之间股权的重新分配,因此大股东很有可能借助定向增发于二级市场套利,进行自身利益输送。较为典型的是大股东在股价处于高位时减持原始股,待股价回落便低价认购定向增发新股,甚至可以利用自身控制权和信息优势,低价认购增发新股,待股价回升时伺机减持原始流通股,这种套利方式保持了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不变,也不违反限售股解禁前不得减持的市场规定,同时在二级市场获取了巨额收益,侵害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由于创业板大股东更多的是民营企业背景,相对于有国资背景企业的大股东,他们套利的收益是完全归个人所得,而非国家所有,所以有更强的动机在二级市场套利。因此本文以2009年-2017年完成了参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定向增发与减持的民营大股东为研究样本,计算出其在二级市场获取套利的绝对收益率、年化绝对收益率、超额收益率、年化超额收益率分别为22.77%、17.86%、13.55%、15.10%,高于正常市场收益率,极大的侵占了中小股东的利益。随后本文对大股东不同套利金额、不同减持时机、不同行业进行比较性分析检验,结果表明,60%以上的民营大股东获得正的套利收益,整体平均套利金额为3700万元;不同减持时机下的大股东套利收益也存在显著差别,定向增发前减持的大股东绝对收益率、年化绝对收益率和年化超额收益率明显高于定向增发后减持的大股东,而超额收益率则无显著差别;通过对大股东所在上市公司行业进行分类统计,发现大股东更多的集中在软件服务、媒体与资本货物行业,且平均收益率远高于其它行业,说明其更倾向于在软件服务、媒体与资本货物行业借定向增发于二级市场套利。最后本文进一步对民营大股东套利收益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增发比例越大或发行规模越大,获得的超额收益率就越高;净资产收益率对大股东套利收益均无显著影响;定向增发前出现减持的大股东能获得更高的绝对收益率、年化绝对收益率和年化超额收益率;市盈率对大股东绝对收益率、年化绝对收益率、超额收益率和年化超额收益率均有显著影响,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低市盈率时参与定向增发,能获得更高套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