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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品位的提高,文化旅游逐渐成为旅游业的发展趋势。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既是一种机遇,也存在着挑战。特别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生活节奏的加快、生存环境的破坏、价值观念的转变,年轻人参与和保护意识淡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保护经费的短缺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问题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传承发展的现实问题。依据我国非遗保护的工作方针----“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借鉴国内外的大量成功案例和我国目前的学术研究热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结合发展是一项切实有效的保护传承方式之一。
融水是广西唯一的苗族自治县,由于融水苗族均居住在高山峻岭,交通闭塞,生活困难,因而至今仍保留着许多较原始的本地区本民族特征。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于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苗族系列坡会群,是指在每年春季的农历正月初三至十七这段时间内,广西壮族自治区融水县各乡镇村屯的节日活动。每天一个坡会,排列成序,连续不断,是以苗族为主的各族人民悼念先烈、禳灾祈福、鼓舞斗志、交流感情、集体聚会娱乐的盛大民间传统节日。文章首先阐述了国内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相关文献综述,再以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作为具体研究对象,详细介绍了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历史由来、基本特征及价值内涵,阐述目前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的保护与开发现状。针对这一现状,作者认为对融水苗族系列坡会群进行旅游开发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鉴于旅游开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意义,试图建立实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保护性旅游开发模式,并提出进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相关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