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三十年代,在西方,企业社会责任开始作为一种理念被提出。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影响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也在时刻变化,其涵盖的范围也更加广泛。2005年我国修订的《公司法》中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公司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2006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布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标志着我国商业银行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2009年,中国银行业协会正式公布了《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更进一步明确了银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
我国商业银行分别从对利益相关者尽责、支持环保事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奉献公益慈善事业四个方面积极实践企业社会责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但是在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正面临自然环境不断恶化所带来的挑战;另一方面,国外先进银行加大了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冲击,公众对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呼声越来越高。所以,推进商业银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不仅关系到我国商业银行自身可持续发展,还对我国银行业的稳定以及金融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沿革、兴业银行如何执行社会责任以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首先论述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产生和相关理论基础;其次分三部分分别阐述了兴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问题及建议;第一部分先说明了我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原因并对兴业银行社会责任体系进行了说明,着重强调了兴业银行作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是如何将赤道原则运用到社会责任之中;第二部分分析了兴业银行社会责任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三部分论述了兴业银行应当如何对履行社会责任出现的问题进行改进。
最后对兴业银行提出建设性意见。本文研究意义在于对国内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思考,为今后我国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