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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稳步发展,银行金融机构规模迅速扩大,主要表现在资产规模的扩张及贷款增幅的加速。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国家对贷款定价管制的逐步放松,赋予商业银行更多贷款定价权,意味着存贷款利息差将在市场中自由竞争,不再受法律规定过多管制。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赢利手段,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应该合理控制信贷资金成本与所获得收益的平衡,控制经营成本,保持信贷业务谈判主动权,降低信用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收回,稳步提升商业银行盈利空间,在竞争保持优势,稳步健康发展。要做到以上儿点,最核心环节是贷款利率合理确定即贷款定价。本文围绕着商业银行贷款定价这一中心问题,以贷款定价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文献梳理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以利率市场化带来商业银行贷款自主定价权为背景,通过对巴塞尔协议关于商业银行计算监管资本要求分析,结合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运用情况,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在贷款定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利用相关贷款定价理论和相关数据探讨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贷款定价的缓释作用。与以往研究商业银行贷款定价问题不同,本文主要研究信用风险缓解工具对商业银行贷款定价的影响问题。首先,理论部分本文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是贷款定价理论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其二,分析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贷款风险的缓释作用、缓释途径及程度;其次,基于《中国上市公司银行贷款研究数据库(2010)》及上市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建立2000-2009年的面板数据模型,用Eviews6.0进行处理分析,同时也对不同的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贷款定价的影响使用SPSS16.0做了定量分析,实证结果发现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能够影响贷款定价但影响程度跟理论有所偏颇,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产生这种偏颇的原因进行分析,这一结论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定价及业务风险的控制提供理论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