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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社会处在转型变革之中。在国际竞争的大背景下,我国对新型人才素质的规格和要求越来越高,旧有的教育培养方式越来越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既有课程与教学中的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针对学生在应试教育下产生的问题意识薄弱以及创造能力缺乏等等弊端,实施素质教育迫在眉睫。由此,我国进行了多次课程改革,其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这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具有积极意义。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我国经过了十余年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要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入有效实施与常态化实施阶段,需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进行合理地评价,然而,已有研究中专门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方面进行的研究却相对缺乏,评价制度也相对缺少,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制度化研究更是匮乏。为了让评价能够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我们需要借助制度的力量加以保障,而课程评价的制度化是有效的解决措施之一。制度化过程具有系统性和动态性,它是一个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的过程,也可以将其视为建立互相协作的“制度丛”的过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化的研究对推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着重要意义,它从制度分析入手,借鉴新制度主义的分析框架,重视制度的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以及文化-认知性要素的有机整合,将制度化看作动静结合、具有发展性和延展性的动态过程,完善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的支持系统。 本研究首先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化的理论依据进行了分析,接着从新制度主义理论视角来看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化过程中进行的探索,只有认识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评价制度上出现的现实困境,才能为解决问题并形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的制度化做好准备。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化的运作过程方面,本研究从制度化的共时态和历时态方面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和实施路径,拓展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在制度保障方面的研究。最后在衡量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评价制度化的实践程度时,关注了制度化合法性形成的重要作用,也探讨了制度化的功能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