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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西方移植过来的刑事和解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主要适用于城市社会、工商社会和陌生人社会。中国目前的司法制度研究,大多也是以现代城市生活为背景,用规范性的法律研究方法,许多都与中国基层社会无关,忽略了本土资源和司法实践对法治建设的积极意义。似乎司法知识与司法实践无关,似乎司法知识不是从司法实践中产生的,而仅仅是从法学家头脑中产生的。这些司法制度研究的并不是中国全部的司法,甚至不是当代中国司法最关键的部分。我们对真正影响普通人生活的基层司法状况并不十分了解。本文通过对基层司法实践和经验的研究,论证了本土资源和法治实践对建设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并对刑事和解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出了建议。本论文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刑事和解的通常定义和产生背景,论述了刑事和解的内涵。第二部分从刑事和解制度有利于实现整体公正、增强法律有效性、提高诉讼效率、形成多赢局面、预防新的犯罪、促进社会和解六个方面,分析了在我国建构刑事和解制度的价值和意义。第三部分从我国刑事和解理论基础之争出发,通过对争论各方主张的分析和对中西方刑事和解理论基础的比较,论证了我国刑事和解理论基础的发展进路。第四部分通过实证研究,分析了刑事和解制度在中国基层司法的运行现状及在司法运行中产生的弊端,进而论证本土资源和司法实践在构建我国刑事和解制度中发挥的作用,得出我们在法学研究中应该注重本土资源和司法实践的结论。第五部分针对上文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依托本土资源和司法实践,从吸收我国传统文化精华、在实践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刑事和解理论基础、塑造权威增强民众的认同感、拓展刑事和解渠道、完善制度设计保障刑事和解的真实性和司法权的正确行使、丰富刑事和解方式、健全刑事和解配套制度、整合司法实务者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的地方性知识和技术八个方面,提出了有关构建中国特色刑事和解制度的建议。在结语中,得出刑事和解制度的移植与本土化的辩证关系,进而引申出本土实践对建构中国现代法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