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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快速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趋势开始走向城乡融合,多规合一。在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外扩和耕地红线不断紧缩的形势下,农村土地的低效利用状态亟需改变,而宅基地作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资产属性和背后潜在的经济利益也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为有效缓解城乡用地冲突,推进城乡统筹,农村宅基地这一生产要素是否可以合法流动以及能否得到较高效率地优化配置是我们面临的非常棘手的问题。当前宅基地存在很多诸如流转模式的不可复制性和补偿机制的不到位等问题,如何在顺利推进城乡统一的过程中既能充分兼顾土地使用者、政府和农户三者之间的利益,又能最大限度的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充分利用土地存量资源,并处理好既定现实与政府政策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当前政府与学界共同面临的挑战。(1)本文首先通过梳理农村宅基地的制度演变过程,在扎实理论研究进展和流转现存问题的基础上,将影响宅基地流转的因素进行分类,即宏观视角下的外部驱动力和微观农户个体下的内部驱动因素;其次,基于浙江省11个地级市542份实地调查数据,通过模型拟合的方式印证了内部动因的预期推动效果,并从中选取若干指标,连同外部动因一起,采用熵权法确定权重,构建了一套流转潜力评价体系;(2)再根据浙江省各地级市的土地利用现状,从两栖人口和总农村人口角度切入,结合宅基地现状用地面积和官方规定标准面积,通过影响因素的修正,简单估算了两种不同视角下的宅基地流转潜力,其结果显示:从农户角度来看,甬温等四地宅基地流转潜力较大,超过2000公顷,而嘉兴等三市较小,嘉兴甚至不足200公顷,全省共计约有1.91万公顷闲置宅基地;从政府视角可供整理的宅基地流转潜力来看,杭甬等四地均有超过10000公顷的巨大潜力,金衢台三地可流转的潜力也在1000公顷以上,舟山靠后,不足1000公顷,温州和丽水两地则显示宅基地用地紧缺。(3)最后,基于流转潜力的研究结果,分别从制度设计的基本原则、有效补偿和制度保障方面给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这种通过理论演绎与实例论证相结合的方式,对于集约节约农村用地,有效释放土地存量资源,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