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义务教育是教育之本、发展之源,是整个教育体系这座大厦的根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不仅是每个个体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全社会、全民族长远发展的智力源泉。教育公平是作为一个民主和现代化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追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仅是教育公平的内容和要求,也是我国实行科学发展观在教育领域的重要指向。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全面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基本上解决了城乡适龄儿童“有书读”的问题,但“读好书”问题依然存在。由于一系列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要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全面均衡、优质均衡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还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本文从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基础出发,并以吉林省德惠市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做出的一系列实践探索为例,了解我国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状。从而发现其中存在的“大班额”现象、师资配备、办学条件方面的问题,并探究其观念、法律政策、城乡二元管理体制等原因。笔者在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适应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包括确立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理念、加强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建立合理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