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谚云:“没有无代表性的课税”("There is 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无论在中国还是韩国,随着自身的逐渐发展,地方政府机构在其财政运作中的权限和绩效起着日渐重要的作用。基于此,中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也渐渐增强。尤其近来世界经济秩序在WTO体制之下顺畅运行,自由贸易协定(FTA)亦加速了贸易壁垒的消除;在这种大环境下,地方政府财政活动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日益增长。地方民众对其物质基础——地方政府预算,从形成到执行的全过程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但是,地方议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完善财政预决算的审查过程中所建立的种种制度和所作出的许多尝试却在民众的极大关注下显得并不那么尽如人意。财政决算是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最后环节,是由各级地方政府编制,经地方议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的、把年度财政预算收支的执行内容以一定的形式进行综合整理而成的总结性财政报告书。对于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执行,由地方议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决算予以承认,这集中体现了地方民众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和管理。财政决算通过确认是否按照地方议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批准的内容进行执行,检讨分析执行的妥当性,以确保地方议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财政权,并将其适用在下一年度预算案的起草和审议,以及财政计划的确立上所以,财政决算是很必要的一项制度。此外,随着地方政府透明性的提高,民众监督意识的提升与民众对权力的要求都要对地方政府是否遵守民意代表机关的规定、是否高效的履行自身的义务进行评价,并将其结果反映到次年预算案的编制上。这和执行机关相比相对的牵制作用较弱,所以对决算检查和审议的实际效率降低了。所以在本论文中,笔者认为中国地方政府应在综合借鉴韩、美、日等国的财政决算制度之后,引入决算审查制度。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批准财政决算之前,应先选任决算审查委员,以此防止执行部门的不当、不法行为,并促进地方公务员秉公守法和依法执行预算的自觉性。此外,向作为纳税人的地方民众公开年度预算的执行结果,保障民众的知情权,以此促进纳税人纳税的主动性。此外,为强化从事会计业务的公务员的能力,在选任从事会计业务的公务员时,必须是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证或大学、大学以上的相关专业学历的人员才有资格上岗就业,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合理、合法地执行预算,从而确保地方财政的健全性。韩国地方政府也改革了相关规定,通过对财政决算的监督职能的强化,监督范围的扩大,决算监督意见书的合理化,预算项目的整顿,决算材料的单纯化,并确保会计业务公务员的专职性等方式,确保了地方财政的健全性,并促进了地方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世界各国人民都希望自己国家的公务员能做到透明执政,渴望没有腐败的国家,政府为实现执政透明以法律为基础给予制度上的保障,而法律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自身不断地变化。所以地方民众相信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在人民的信任中又会不断地促进政策的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