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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农业经济国际化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下,我国农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关税调控作用越来越小,对农产品的生产环境、种植方式和内在控制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即所谓的非关税贸易壁垒),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瓶颈。农村的发展、农业的增效和农民的增收始终成为各级政府关心的“热点”,只有千方百计地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安全性,才能应对全新的国内外形势和较好地解决“三农”问题,发展有机农业就是一条可供选择的途径。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传统农业基础好,又有生念农业、生念建设的基础,具备良好的发展有机农业的条件。近几年,IFOAM(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CAC(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欧盟、美国、日本都制定和发布了各自的有机产品标准及法规。2005年1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共同发布了有机产品的国家标准(GB/T19630.1~4-2005),并于同年4月1日实施。标准的制定虽然为有机产品生产提供了准则,但GB/T19630.1~4-2005与国外标准相比无论在结构、内容、侧重点方面,还是在标准的可操作性上都存在一定的差别,而且在生产中还存在着某些物质的超量或超范围使用等问题,这对我国有机产品的出口影响非常大。我国的有机产品虽然拥有众多头衔,但能够被国际认同的却寥寥无几,在农产品的贸易中,我国的有机产品大多因为不符合进口国的标准而被退回,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标准之间存在的差别也给认证机构的国际间互认带来很大的困难,致使有机产品生产企业为了能够顺利出口到国外,只能接受境外认证机构的检查认证,这样使企业的生产成本大大提高,降低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利于企业的发展。通过我国有机产品标准与国际上先进标准的比较分析,我国有机标准在今后的发展中应注重: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标准的制定,标准应体现出制定及修改方面的先进性;将环境的改善放到标准的首位,强调有机生产的特性,增强从业人员的环境意识;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有机产品标准的相关配套标准;提高我国有机产品标准的综合性,另外还要加强实验室建设,为有机产品的检验提供保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努力提高我国标准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细化标准中的各项要求,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在有机产品标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相关的各项研究。了解国外有机农业标准及生产情况,提高我国有机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就应该加强有机农业标准化工作,了解国际和国外先进有机农业标准及其与我国有机产品标准的异同。如何利用标准的手段,来逐步促进、提高我国的农业科技和农业发展,保护我国的农业利益,是目前急需研究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