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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调解、信访共同构成了中国主要的行政救济制度,所不同的是,行政复议的定位除了是一项行政救济外,还是一种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纠错机制。1990年《行政复议条例》实施,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2017年修订),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出台。行政复议运行至今已近29年的历程,涉及行政复议工作的法律法规在不断修订中趋于完善,也逐渐有了更强的可操作性。自行政复议体制确定以来,虽然法律规定几经修改,但许多弊端仍逐渐暴露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尤其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等影响,越来越多的问题困扰着基层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组织合力不足、审理过程透明度不高、复议监督职能发挥后劲不足、复议人员专职化水平低等问题,造成了行政复议功能的逐渐弱化。
行政复议实践模式的改革探索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部分,而新公共管理的碎片化产生了诸如重复浪费、目标冲突、各自为政、缺乏沟通等问题,导致新公共管理在指导政府治理实践中发挥乏力。整体性治理正是针对新公共管理产生的上述问题而提出的,该理论从整体主义视角出发,治理碎片化问题,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的整合和集中。
本文将W县行政复议实践模式的探索置于公共管理范畴,以公共管理中整体性治理理论为视角,采用了统计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和文献分析法,以W县行政复议局实践模式为研究个案。为解决传统行政复议模式弊端,W县通过组织整合、流程整合、职能整合、信息整合等举措,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众参与度,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碎片化管理困境,强化了各单位互动。但由于协调和整合力度不够,导致W县行政复议局模式在运行中碎片化问题仍存在。针对治理困境,本文提出了完善W县行政复议局实践模式的对策:第一,完善治理理念,整体性治理理论范式下的治理理念要求政府坚持公民需求导向和问题解决导向;第二,健全治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与及行政复议专职队伍建设机制;第三,完善治理手段,搭建技术支撑平台,拓宽协同治理渠道。四是构建大行政救济平台,实现多元化合作治理。通过以上对策,使行政复议更加集中,实现行政复议发挥定分止争的主渠道作用。
行政复议实践模式的改革探索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一部分,而新公共管理的碎片化产生了诸如重复浪费、目标冲突、各自为政、缺乏沟通等问题,导致新公共管理在指导政府治理实践中发挥乏力。整体性治理正是针对新公共管理产生的上述问题而提出的,该理论从整体主义视角出发,治理碎片化问题,而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的整合和集中。
本文将W县行政复议实践模式的探索置于公共管理范畴,以公共管理中整体性治理理论为视角,采用了统计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和文献分析法,以W县行政复议局实践模式为研究个案。为解决传统行政复议模式弊端,W县通过组织整合、流程整合、职能整合、信息整合等举措,切实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众参与度,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碎片化管理困境,强化了各单位互动。但由于协调和整合力度不够,导致W县行政复议局模式在运行中碎片化问题仍存在。针对治理困境,本文提出了完善W县行政复议局实践模式的对策:第一,完善治理理念,整体性治理理论范式下的治理理念要求政府坚持公民需求导向和问题解决导向;第二,健全治理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与及行政复议专职队伍建设机制;第三,完善治理手段,搭建技术支撑平台,拓宽协同治理渠道。四是构建大行政救济平台,实现多元化合作治理。通过以上对策,使行政复议更加集中,实现行政复议发挥定分止争的主渠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