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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一五”期间,上海、保定、杭州、厦门、深圳等各大城市纷纷展开探寻低碳城市建设的工作。在国务院下发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中指出,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必须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上日程,鼓励各市区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低碳试点工作,构建低碳产业体系和低碳生活方式。可以预见,如何构建低碳城市这个问题仍是“十二五”时期备受学术界和政府广泛关注的一个课题。“十二五”时期是嘉兴推进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关键期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期,为了有效应对土地、环境、能源等各要素有限的巨大压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低碳城市是嘉兴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低碳城市的建设过程中,除了技术创新之外,制度创新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抓手,因此,如何结合嘉兴实际,设计出推进嘉兴低碳城市建设的政策制度是亟需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首先从低碳经济与低碳城市的概念、低碳城市发展的基本内容、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量、碳税手段与碳交易机制和低碳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这五个方面综述了国内外低碳城市建设的理论成果,然后用碳排放总量(CE)、人均年碳排放量(PCE)、碳排放强度(CEI)这三个指标从五个维度测算了嘉兴碳足迹现状,测算结果显示:从2005年到2009年,嘉兴的碳排放总量先上升后下降,表明嘉兴市已经真正开始节能减排的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2009年嘉兴在浙江省内的碳足迹水平较高,迫切需要节能减排;秀洲区、海宁市、海盐县、桐乡市的碳排放水平较高,是未来减排的重点对象;嘉兴的三次产业中,工业的碳排放水平最高,并且在工业内部的十大支柱行业中,碳排放水平相差悬殊,存在高碳低产的现象。为了说明适当的制度创新是可以促进低碳城市建设的,本文分别对英国伦敦、丹麦哥本哈根、中国杭州、中国无锡这四个城市的低碳政策制度实践经验进行了梳理。依托国内外理论基础,根据嘉兴碳排放实际情况,借鉴以上四个城市实践经验,本文设计了五项制度创新,即低碳产业政策导向制度、农林、交通与建筑产业减排制度、碳排放交易制度、考核监督制度、低碳宣传教育制度。为了更好的保障以上制度的有效的实施,本文进一步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编制低碳城市建设规划、建立低碳信贷机制、积极利用低碳金融产品、开展试点工作、寻求区域合作与国际合作这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