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侵犯财产罪是刑事司法实践中犯罪数量最多的一类犯罪,而盗窃犯罪又是侵犯财产罪中最常见、最多发的一种犯罪。盗窃犯罪,看似简单,其实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犯罪,随着社会的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臻完善,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已成为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最具疑难性的犯罪之一。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对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共分五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盗窃罪的犯罪主体。本部分主要介绍了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介绍了自然人主体的有关法律规定,包括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指出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已满十六周岁,具备特殊身份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按照特别规定的处理。其次,对单位能否成为盗窃罪主体的理论争议进行了分别评述,并对现行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进行重新审视,在对设立单位盗窃罪的可行性加以分析后得出自己的结论:单位能够成为盗窃罪的主体。第二部分:盗窃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本部分主要介绍了两个大的问题:犯罪故意和犯罪目的。首先,对犯罪故意进行了分析。盗窃罪的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认识因素又包括对犯罪行为的认识、对犯罪对象的认识、对犯罪次数的认识。接着,又对事后故意问题进行了研究。其次,意志因素包括意志态度和意志努力。就盗窃罪而言,其意志态度就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意志努力就是想方设法、排除妨碍以达到犯罪目的。再次,对犯罪目的进行了分析。对于盗窃罪的犯罪目的,通过对刑法理论上三种学说的介绍,指出盗窃罪中的犯罪目的是指排除权利人的控制而将他人财物永久的占为己有,并具有使用、处分的意思,实质上是一种不法所有目的。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的理解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还要注意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意图永久性的占有,非法占有既包括占为己有,也包括为他人占有,非法占有的时间不影响犯罪的成立,正确理解非法占有中的“非法”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三部分:盗窃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本部分主要分析了四个问题。首先,对“秘密窃取”的两种理论争议分别予以了介绍。其次,指出了“秘密窃取”的科学内涵包括主观性、相对性、时间性、非暴力性、带有“欺骗性”成分五个方面。再次,在介绍“秘密窃取”的步骤和手段中,先说明了秘密窃取实质上是先破坏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关系,后建立新的支配关系。接着,又指出了盗窃不同财物的不同手段。最后,指出了行为人采取盗窃的八种主要方式。即单纯窃取型、入室窃取型、破坏窃取型、杀生窃取型、信息窃取型、电信窃取型、计算机窃取型、扒窃窃取型。最后对“秘密窃取”的数额和次数问题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第四部分:盗窃罪的犯罪客体。首先,对国外和台湾地区关于盗窃罪犯罪客体的理论争议进行了分别介绍。其次,又对我国关于盗窃罪客体的学说进行了描述,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理论成果的基础上表明了作者的观点:盗窃罪的犯罪客体是与本权无对抗关系的占有,又称“平稳的占有说”或“扩张的占有说”。第五部分:盗窃罪的犯罪对象。首先,对盗窃罪犯罪对象的学说进行了分别介绍。其次,指出了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应具有经济价值、必须为他人正占有或支配、具有相对法定性三个特征。最后,就不动产和网络虚拟财产这两种特殊的物品能够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进行详细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