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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农民被推入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曾一度大大解放生产力,促进我国农业和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暴露了新的问题,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在这种情况下,势单力薄的农民自发组织起来创建了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新的农民合作组织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独立的经济实体,集专业性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与农民关系密切,是农民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它在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并保护农民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受到了农民的欢迎,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遇到了不少的问题。我们应发挥各级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促进其健康持续地发展。笔者认为,对它的研究将有助于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