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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民经济没有少数民族的经济是不行的。少数民族地区的物产资源极为丰富,是中国的牧业、林业、矿业的重要基地。如果不注意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不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经济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仅无法使少数民族地区实现繁荣发展,而且也要影响整个国家的四化建设,这是一个带有战略性的问题。在新中国的少数民族经济历经六十多年发展中,前进和曲折并存。直到今日,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在党和国家的正确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各个民族的同胞们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存在成绩的同时,诸多弊病也显现出来。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学的创始人、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博士生导师施正一教授指出,在具体学术研究中,要根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而产生的各种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矛盾、新的关系和新的任务来探索新的思维路径、新的认知方法和新的实践对策。如果不针对近年来少数民族经济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新的思路和解决方案,那么就有可能影响到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村级集体经济是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它是新中国初期在农村合作化基础上诞生、成长、壮大起来的。至今,村级集体经济在中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中作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本身也积累和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于上述理解和认识,本文选取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的右江河谷地区的集体经济作为研究对象,在回顾中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历史变迁的同时,着重选取该右江河谷具有典型特征的村庄——中平村,从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农业经济学的维度,重点考察该村的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组织制度障碍、组织制度障碍出现的原因、组织制度障碍的影响以及提出采取组织制度创新来予以改善和规范。最后,文章还对中平村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进行了“实验推广”的设想,以期为右江河谷地区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出相应分析和思考。 以往研究农村集体经济的学者持这样的观点,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好坏与资金、劳动力、土地等传统生产要素密切相关。而本文坚持认为,村级集体经济长期停滞不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缺位、行政组织与经济组织不分、集体财产产权不清晰、利益主体不明确等诸多原因造成的,建立合理的经济组织和产权制度,完善相应的村民自治制度和农业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措施成为解决村级集体经济长期停滞不前的有效方法。右江河谷地区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大石山区、贫困地区“五区一体”,特殊的环境和背景为村级集体经济制度创新及其推广提供了可能性和可行性条件。况且,采取制度创新的“实验推广”形式减少了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利益摩擦,也减少了“试错”的时间和成本、制度设计成本和交易成本。所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创新及其推广应成为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右江河谷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有效方法。但愿本文的完成能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