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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后半叶,集成电路技术迅猛发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制度也开始建立。该制度与其他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版权制度和专利制度)相比,具有自己的特点。从某种意义上说,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制度既具有版权制度的影子,也有专利制度的影子,但又不能归入上述任何一种制度中,这也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需要专门立法进行保护的原因。其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限制是这部法律的重要且最有特色的组成部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限制主要由五个制度组成,即:合理使用、反向工程、权利用尽、善意买主和强制许可。法经济学在二十世纪60年代出现,发展到现在,是否符合法经济学的原则已经成为法律制度是否优良的一个重要考察标准。作为知识产权家族的新成员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也同样面临着这样的考验。因此笔者选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中的权利限制这一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法经济学分析。在把法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原理运用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限制这一制度设计中,从而来考察其设计是否做到了效率最大化,是否能够最优化的配置集成电路这种资源?如果不能,那么应该怎样进行制度完善?本文在介绍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及其限制的概念、法律规定和构成要素的基础上,用法经济学的方法对其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从而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笔者自己的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