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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的出现是世界警务发展的趋势,也被成为第四次警务革命,它的开展经历了三个阶段:(1)改革阶段,(2)扩散阶段,(3)制度化阶段,从1995年到现在,在美国及其他欧美国家社区警务得到了广泛应用。 伴随着派出所职能的转变发生,我国社区警务战略也随之开展。2002年公安部“杭州会议”上提出,要力争在2004年全国大中城市全面实施社区警务,这次会议标志着社区警务作为警务改革总体部署在我国的确立。目前,全国的社区警务工作还处在发展阶段,且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所以,对当前城区社区警务工作的实践研究对社区治安管理有重要的意义。 2013年,山西省晋中市城区分局全面实施社区民警专职化工作,即每个派出所成立专门的社区中队,每个社区选派一个民警,专门从事社区警务工作,脱离所内的日常接处警工作。目前,城区分局社区警务工作发展初具雏形:社区民警各司其职,辖区人口场所底数清、情况明;但是在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社区民警“单打独斗”;社区民警考核机制不科学;社区民警警力不足,工作压力过大;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效率低,这些问题阻碍社区警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笔者在对晋中市城区社区警务工作现状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公共管理学和犯罪学相关理论作为支撑,借鉴国内外社区警务的改革经验,为晋中城区社区警务实践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目前,晋中市城区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仅仅依靠社区民警一个人“单打独斗”,见效缓慢,如何实现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这一重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是社区警务工作的重点,但同时也是难点,如何解决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这一难题;社区警民压力大,动力小,水平层次不齐,如何优化社区民警考核这一关键。 本文在调查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警务工作的实践创新之路在于:构建社区警务与社会综合治理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群众和办案民警的联络机制,实现社区警务工作社会化;法律制度保障,市场信息化运作,抓好“以房管人”和“分层次管理”的管理方法,三管齐下,提高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的管理实效;实行整体考核和个体考核、物质考核与多种方式、绩效和量化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提高社区民警的工作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