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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农[2015]45号)和《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工作检查和验收办法》(浙村整建办[2014)22号)有关精神,对南浔区2014年建设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绩效评估工作。这次评估工作涉及15种不同的处理工艺,408个污水处理站,对每个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进行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检测。[目的]从408个污水处理站的进出水水质检测结果得到不同处理工艺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并结合不同处理工艺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可分析得出,不同处理工艺得到1%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分别需要投入多少成本,旨在为探索适合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模式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方法]化学需氧量检测方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1989》:氨氮检测方法:《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总磷检测方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11893-1989》。[结果]稳定塘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分别是55.76%、58.50%、41.98%,其得到1%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分别要花费6.81、6.50、9.05元,介质复合型人工湿地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分别是85.25%、84.40%、76.55%,其得到1%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分别要花费12.69、12.82、14.13元。[结论]稳定塘是所有处理工艺中最经济实惠的,但是稳定塘只适合于中低污染物浓度的处理,且占用土地面积大,处理效果受季节影响很大,在经济条件落后且土地面积丰富的地区可以适用。如果是中高浓度的污水处理,介质复合型人工湿地比较合适,可适合于处理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0.8~476mg/L、氨氮浓度为10.6~116mg/L、总磷浓度为2.00~9.66mg/L的农村生活污水,一级达标率为85.6%,对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的标准偏差分别为7.38%、11.2%、10.5%,说明其可处理中高浓度的生活污水,出水水质稳定,能使出水基本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73-2015)的一级标准。另外,单一处理模式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的去除率低于其他组合技术,因此在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时,可根据本村生活污水的浓度、要求达到的出水水质标准以及本村的经济状况灵活布置处理工艺,或将不同处理工艺相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