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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导致的农村劳动力要素单向流动造成当今“弃耕不弃地”等诸多问题。在新的“三权分置”背景下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理有序退出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如何秉持公平自愿原则引导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影响农户退出承包经营权的因素又有哪些?已退出经营权的农户和未退出经营权的农户在承包权退出意愿上有何差异?对于已经退出经营权的农户,如何合理引导继而退出承包权?诸如此类是进行承包经营权退出研究时所必须考虑的问题。本文选取江西省景德镇市与九江市覆盖各年龄段的不同粮食耕作区内的兼业农户。研究内容上,首先基于农户行为理论构建退出决策模型,利用因子分析法确定指标体系。其次将指标变量纳入结构方程模型测度,探究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与土地经营权退出行为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最后以已发生经营权退出和未发生经营权退出的两类农户为基础,采用二项分类Logistic模型探究两类农户在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及影响因素上的差异。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一、因承包地的生存保障作用,多数农户不愿退出土地承包权。但是因农户外出兼业的普遍性,土地经营权退出的比例较土地承包权要高。二、家庭年收入、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及从事非农业的人口比例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负相关;农户个人认为区域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难度越小、或周围的村里人已有退出土地承包权的行为,则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越强;承包地面积与产量与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负相关。三、家庭年收入、家庭非农收入比例和从事非农业的人口比例,正向影响土地经营权退出行为;农户家庭户籍人口总数、户主受教育年限、户主需赡养老人数和需抚养孩子数,负向影响土地经营权退出行为。四、在未发生土地经营权退出的农户中,家庭年收入、需抚养孩子数、农户个人认为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难易程度正向影响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家庭非农业收入比例、非农业人口比例、需赡养老人、承包地面积与产量负向影响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在已发生土地经营权退出的农户中,家庭非农业收入比例、户主受教育年限、承包地产量显著负向影响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只有农户认为的退地难易程度正向影响土地承包权退出意愿。基于研究结论,本文给出的政策建议:首先要建立健全土地权利退出保障体系,免除农户退地后顾之忧;其次需要完善退地补偿机制,提高补偿额度,激励农户自愿退出;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宣传,做到合理有效引导农户逐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且探寻多元化的承包地退出方式,建立完备规范的土地交易市场,促进土地流转,推广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