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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的十年间,世界各大洲均有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各国政府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给予了空前未有的的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像一般的急性传染病那样,会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条件的改善及计划免疫工作的持久开展而得到有效的控制。相反的,会随着食物和食品生产的机械化和集中化,以及化学品和新技术的广泛使用而不断涌现。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与否,都存在着爆发食品安全问题的风险。因此,食品安全成为世界性的话题,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焦点。 历史经验表明,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远远越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而成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整个食物链的管理与保护问题。如何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把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建立在可持续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组织和管理好一个安全、健康的人类食物链,这不仅需要有远见的科学研究、政府支持、法律法规建设,而且必须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和企业顺应市场规律的经营策略。食品安全性问题的社会性质,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也要从行政、法制、教育、传媒等不同角度,提高消费者和生产者的素质,排除自然、社会、技术因素中的有害负面影响,并着眼于未来世界性食品贸易前景,整治整个食物链上的各环节,使提供给社会的食品越来越安全。 本文从经济法的视角出发,探讨了食品安全法律规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和机制,以及完善中国食品安全法律规制的思考。除序言外,全文约21万字,共9章。 第一章 导论——经济法视角下的食品安全 该章从经济法视角出发考察食品安全问题的性质。首先对食品安全的时空性进行考察,证实了食品安全是一个世界性话题,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通过食品安全相关概念的辩析,明确了食品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揭示了食品安全法律的形成是为了适应现代社会对安全食品的需求,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应运而生的。结论是:食品安全法律具有经济法的属性。这主要是由以下因素决定的:一是食品不安全所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符合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性质。二是食品安全的保障需要国家运用经济法形式进行干预。三是食品安全纳入经济法调整有利于克服其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