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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学钤是民国初年重要的盐务改革人士和社会活动家。民初盐务领域病民蠹国的专商引岸旧制已在多地遭到冲击,盐政主权则在对外借款的背景下岌岌可危。景学钤生长于江浙沿海,自幼目睹在旧制下渔民用盐备受盘剥的苦痛,因而在少年时代即立志于改革盐务。来自西方和日本盐务管理思想的传播,为景学钤等改革派人士提供了理论借鉴。景学钤在盐务改革领域的起步始于结交张謇。在他改革思想发展的初期阶段,景学钤草拟《改革全国盐政意见书》,与张謇合作提出了以“民制、官收、商运、民卖”为核心的就场专卖制盐政改革主张。在张謇鼓励下,景学钤开辟了通过建立舆论阵地,运用《盐政杂志》的舆论力量与反对派相辩驳,以推广其盐务治理主张的改革路径。鉴于盐政主权因无明晰界定而常被稽核所洋员所侵夺、中央盐政机关无法有效管辖地方的事实,景学钤又提出盐政事权统一论,力求建立统一而独立的盐政机关。由于改革方案遭到保守派盐商群起反对,加之周学熙等守旧官僚阻挠于上,同时改革派内部对于盐务改革的方案也难以统一,这些阻力使得景学钤关于盐务改革的初步设想难以付诸实践。因此,景学钤的盐务改革思想理路也发生了转变。他将改革的重点从盐政转向盐业,并身体力行,和范旭东合作创办久大精盐公司,并获得经营上的巨大成功,形成了推广精盐的改革主张。在客观政治环境由全国统一转为军阀割据后,实行就场专卖的条件已不具备,同时盐务稽核所洋会办丁恩在盐务改革领域的思想与实践,也逐渐获得了景学钤的认同。因此,景学钤在盐政改革主导思想方面由早先的就场专卖思想转而支持更为彻底的就场征税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参与起草新盐法。新盐法的通过,成为景学钤投身盐务改革事业以来最为显著的成果。新盐法反映出景学钤从就场专卖思想到就场征税思想这一立法原则上的巨大转变,但在彰显盐务机关权威、维护本国商民利益、关注盐务领域民生、严格划分盐务机关权限、注重缉私部门设置等方面则呈现出其个人盐务改革思想的延续与发展。在新盐法公布后,景学钤仍未停止奋斗,而是继续为新盐法的真正实行不懈努力。尽管全面抗战开始以后,国民政府实行统制经济政策,在盐务领域推行全面官专卖,景学钤的盐务改革目标最终并未完成,但他对盐务改革事业和精盐产业的发展仍然具有难以磨灭的历史功绩,他艰辛的改革历程与矢志不渝的改革精神是我国盐务发展史上宝贵的精神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