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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综合性医院精神科门诊中专科和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识别和误诊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并比较专科和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治疗模式和临床疗效,为制定综合医院精神卫生服务政策提供相关依据。方法:1.研究对象:研究样本来源于2004年12月至2005年12月在上海市9所综合性医院精神科门诊中就诊的初诊患者680例,其中抑郁症患者270例,完成随访研究253例,专科组161例,非专科组92例。2.研究方法:对上述患者在入组当天由调查人员采用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关于抑郁症诊断标准和复合式国际诊断检查手册(CIDI)中的抑郁部分进行再诊断,与首诊医师的诊断进行复核,将诊断一致的抑郁症病例和诊断不一致的病例均入组研究。在患者初筛入组时及入组后第2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时,进行汉密顿抑郁量表24项(HAMD24)、汉密顿焦虑量表(HAMA)、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健康状况调查问卷(SF-36)、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自编的卫生经济学评估等量表的评定;同时对于非精神专科执业医师,使用自制的“上海市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非专科医师基本情况调查表”进行调查评定,以了解相关因素对抑郁症识别率的影响。3.数据统计:根据数据分布特点,采用t检验、方差分析、x2检验、Logistic多因素回归分析、Kappa一致性检验及McNemar非参数检验等统计学方法对资料进行分析,应用SPSS11.5统计软件完成有关统计过程。结果:1.一般人口学资料:样本以女性患者为主(69%),平均年龄为(43.0±12.5)岁,平均病程为(36.1±60.6)月,平均发病次数为(2.4±5.2)次,两组患者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家庭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负担、性格特征、抑郁症总病程、发病诱因、慢性躯体疾病史、家族史等方面均无显著性差异。2.两组医师对抑郁症的诊断评价:发现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识别率远高于非专科医师,两者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x2=32.54,P=0.000)。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识别率为92.2%,而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例的识别率为68.4%,误诊率却高达73.3%。专科医师组和CIDI及专家复核诊断的一致性高,Kappa值为0.72,非专科医师与CIDI及专家复核诊断的一致性则很差,Kappa值仅为0.039。3.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根据AHMD减分率,在治疗后第8周、第12周比较两组疗效,发现专科医师组对抑郁症患者的治疗疗效显著优于非专科医师组,专科组痊愈患者的比例均明显高于非专科组(第8周:x2=26.7,P=0.000;第12周:x2=36.7,P=0.000),治疗12周后专科组的患者88%获得“痊愈”,而非专科组则仅为54%。两组患者在治疗后第4周、第8周及第12周HAMD、HAMA总分及其HAMA的2个因子分减分率上有非常显著差异(P<0.01)。从HAMD总分改善情况来看,两组在第4周、第8周、第12周随访时HAMD分值均较入组时有显著降低(p<0.01),但专科组更优于非专科组(P<0.01)。在社会功能和生命质量方面,经过12周的抗抑郁治疗,专科组在SDSS总分、SF-36中生理机能、精力、情感职能三项因子分的改善上明显优于非专科组,差异具有显著性(P<0.01)。4.影响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识别的因素分析:非专科医师从事精神科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接受精神科知识培训的时间越长,抑郁症的识别率就越高;这两个因素的OR值分别为1.453和2.020,对抑郁症的识别有显著性影响(P<0.05)。结论:1.抑郁症是目前上海市综合医院中最常见的精神障碍,其患病率达39.7%;2.目前上海市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中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识别能力明显差于精神专科医师,有较高的误诊率和漏诊率;他们从事精神的工作年限以及每年接受精神科专业知识培训的时间与抑郁症识别的高低具有相关性,是判断其临床诊疗能力的主要影响因子;3.综合医院精神科门诊中专科医师对抑郁症患者治疗的临床疗效、社会功能、生命质量改善明显优于非专科医师,两者的治疗模式存在差异。非专科医师对抑郁症的诊断处理及治疗原则掌握不足,业务水平有待加强;4.本研究提示应加强对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室不同执业医师的管理,他们对抑郁症的识别和处理模式的差异可为今后卫生决策部门制定综合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政策提供客观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