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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处于全面改革开放的“深水区”和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领域的迅猛发展不断刺激政治领域的转变,而政治领域的转变升级尤其以政府改革为关键,政府改革以行政审批为突破口。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我国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和前进的要求,必须以行政审批完善为主力方向,推进政府转型升级,诱发政治领域的改变,适应经济社会的繁荣要求。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完善的基础设施的保证。基础设施的建设是我国建设工程的重点领域。我国政府在应对以美国次贷金融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的主要举措是大力加强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我国以公路和铁路为代表的交通网络。但是存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产生了大量的腐败和堕化案件,追其本源,在于建设工程的项目审批过于松弛,主要涉及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用地审批、建设方案审批、招标审批和施工报建审批等五个流程方面均存在严重的制度漏洞。为了高效的利用国家财政资金,杜绝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和给社会提供稳定的生活保证,必须加强建设工程的行政审批研究,基于此展开本论文。本文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政府职能分工理论和公共物品收益理论来联合分析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的中的纵横捭阖和利益博弈,发现现存的重审批轻监管,审批设定管理不严,未形成标准化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审批部门的权责和权限的换乱等等问题。结合美国和日本等国家的的行政审批改革历史,总结其成功成熟的审批改革经验,探索和创新我国的行政审批改革,尤其是关于建设工程项目领域。本文在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模式,流程,权限和运行机制上提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的行政审批管理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构建严密完善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素质等优化行政审批的路径选择,实现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高效,科学合理的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