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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信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合法权益的方式,使政府倾听人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监督的渠道。近年来行政信访率不断提高,行政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不断扩张,因此必须对行政机关的信访权力进行合理的监督和控制。通过健全行政信访自身的程序,可能是一种比较有效的法律控制方法。因为程序的实质是管理和决定的非人情化,其一切布置是为了限制恣意与专断。但就更深层次而言,程序本身还必须是正当的。失去了正当程序的理念支持,行政信访程序也可以被设计成为行政机关作恶提供合法保障。因此以构建行政信访的正当程序为切入点研究行政信访,对于最终实现行政法治、法律正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试图以行政法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与逻辑分析等方法,力图从多个视角对行政信访的正当程序进行研究。研究以行政信访构建正当程序的必要性切入,对我国行政信访程序的现行规定和实施进行分析,找出其不符合正当要求的情况,提出按照正当程序的标准进行完善的具体对策。试图通过在行政信访中构建正当程序,对行政信访进行整体的透视和诊治,保证行政信访的健康发展,实现行政信访制度应有的功能。除导言外,正文共分三大部分,结构如下:第一章是行政信访正当程序概述。首先对“正当程序”的理论进行梳理,找出正当程序的共性,进而对行政信访正当程序的概念予以界定。随后,从法学角度论证了行政信访构建正当程序的必要性,揭示构建行政信访正当程序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最后对正当程序“正当”判断标准进行研究。在对现有研究成果予以梳理和归纳的基础上,提出现代行政救济正当程序的最低限度:合理正当的审查层级制度、公正作为义务、当事人的受告知权、听证权、说明理由的义务,并以此作为分析行政信访的程序正当性的立论基础。第二章是我国行政信访正当程序的规范情况及评析。运用上一章得出的判断标准来诊断我国的行政信访程序。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和解读,探询我国行政信访正当程序具体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后文正当程序制度的完善奠定基础。第三章是完善我国行政信访正当程序制度的具体措施。针对上文我国行政信访正当程序具体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笔者认为可从三个途径入手:首先在宪法中确立“正当程序”原则,对构建行政信访正当程序起“源流”性指导功效;其次,修改现有的《信访条例》或出台《信访法》,对行政信访中正当程序的具体制度进行完善;最后,完善相关救济制度,对行政信访正当程序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