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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近年来随着商务部的倡导,在我国也逐渐发展起来。作为一种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农超对接”能够将“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不仅有助于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而且对于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制、增加农民收入以及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农超对接”的深入发展,有助于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超对接”在我国的实践时间不长,已经取得了良好的阶段性成果,但总体来说尚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伴随着“农超对接”的发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其进行绩效评价是十分必要的。科学合理地评价“农超对接”模式的绩效,有利于提高“农超对接”的运行效率以及推进和深化“农超对接”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以河北省“农超对接”模式为例,根据河北省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农超对接”模式进行绩效评价与研究,以期为“农超对接”的高效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和决策依据。首先,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对“农超对接”相关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综述,说明了论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其次,对河北省“农超对接”的发展现状和现有主要模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后文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三,在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可操作性原则的指导下,参考农产品供应链理论、平衡计分卡模型和供应链运作参考模型,结合农产品供应链和“农超对接”模式的基本特点,构建了“农超对接”模式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同时,在分析现有绩效评价方法各自优缺点和适用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农超对接”模式绩效评价的特点,对绩效评价方法进行了选择,选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进行“农超对接”模式的绩效评价。第四,根据问卷调查数据,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河北省“农超对接”模式进行绩效评价,得出了河北省“农超对接”模式绩效整体上处于中等水平的结论,并从物流成本仍旧较高、信息共享水平有待提升、农产品增值能力有限、对接主体合作水平较低以及缺乏专业人才支持等方面说明了河北省“农超对接”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了提升河北省“农超对接”模式绩效水平的对策建议:提升物流水平,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建设,疏通对接渠道;实施品牌战略,提升增值能力;扶持对接主体,增强对接能力;完善利益分配,创新对接模式;培养专项人才,提供人才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参与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