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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性权利特别是违背男性意志的性权利保护问题,向来为刑法所弱视。尽管随着近年来严重侵犯男性性权利案例的不断增多而逐渐使得男性性权利的保护问题成为一个热点,但学者们大多是从具体的罪名上或者立法上进行的某个侧面研究,并没有系统地对男性性权利进行研究。本文试图对此展开研究。全文共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男性性权利基本概念之界定。该部分通过跨学科研究法将男性的内涵重新界定为“男性是指无论年龄大小,外生殖器为阴茎、阴囊和睾丸的自然人和外生殖器难以认定而染色体含有Y染色体的人类”,并将性权利的范畴确定为“男性和女性都享有的关于对性活动的权利”。第二部分为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之论证。通过实证分析法和文献研究法,该部分为完善刑法对男性性权的保护的提供了五个方面的理论与实务上的支持。这五方面分别是刑法理论、司法基础、社会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第三部分为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之范围。通过刑法理论分析,该部分将以刑法保障目的与打击目的确定为刑法保护的依据,最终界定了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范围,即以男性性自由结合权为核心的九类男性性权利。第四部分为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之问题和成因。目前,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在立法上,非刑法法律和刑法自身都表现出刑法对男性性权利不足;在司法上,司法对男性性权利保护不力,司法人员对其忽视。这些问题主要是由立法技术、刑事政策、社会文化和男性自身等造成的。第五部分为男性性权利刑法保护的之展望。该部分从立法和司法两方面着手。在立法上,修正现有罪名和补充新罪名,构建一个完整的男性性权利保护系统,即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下设一节规制涉及严重侵犯男性性权利的条文。在司法上,主要有三方面展望,即端正司法人员态度,重新学习相关刑法理论,借鉴国外保护男性性权利的经验和国内保护女性性权利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