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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是一组常见而严重的精神疾病,在世界人口中的患病率约为1%。随着我国工业化的迅速发展,精神分裂症的患病率呈上升趋势。研究证明,精神分裂症是一组高致残的慢性难治性疾病,致残率达75%以上,是引起精神残疾的主要原因,约占精神残疾的80%。精神分裂症的高患病率和高致残率已严重影响我国及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及生活质量。因此,精神分裂症的康复不可避免成为各领域研究的重点。在目前为止,虽然对于精神分裂症的病因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但普遍达成共识,即它是遗传因素与社会心理环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遗传因素起主导作用,社会心理环境因素是重要的促发因素。而对于影响患者康复的因素也有很多的研究成果。一般认为,影响精神分裂症康复、导致精神残疾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疾病本身的因素(含疾病亚型、起病形式、临床症状、发病年龄、病程及复发次数等)、药物治疗的因素(含治疗依从性、治疗效果、症状缓解情况等)和社会心理因素(含婚姻状况、家庭经济、家庭气氛、家人态度、被照顾情况、个人应激性事件的处理能力等)。针对这些发病因素和影响病情康复的因素,很多干预模式慢慢被提出、被验证。在早期,人们相信精神分裂症会导致大脑功能的紊乱,因此多巴胺的研究开始盛行,根据精神分裂症患者中多巴胺系统过度活跃的症状,抗精神药物就此产生。虽然它是目前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主要手段,但研究者也发现,它只对幻听、幻想等阳性症状有部分疗效,且要求患者有很高的药物依赖性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至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在言行、认知、社交等功能受损的阴性症状和苦笑无常、答非所问等瓦解性症状是无任何帮助的。在这种情况下,又有很多精神科或心理学领域的学者开始对患者的生活环境进行研究,发现社会心理环境因素也是影响患者康复的重要因素。在这些理论研究的指导下,新的干预模式如心理干预模式、综合康复模式、生活技能训练模式、家庭治疗模式等相继出现,作为对单一医疗模式的补充。在小范围的论证下,这些模式对于患者阴性症状的缓解是有作用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它们多集中在疗养院、精神病院等有固定场所的院内场所,很难大范围普及;其次,患者最终是要回到社区中、社会中去的,不对他生活系统中不利于康复的因素加于干预,效果难以持久;再者,影响患者康复并融入社会是受到多重因素制约的,不是某一领域内的工作人员就能解决的,它需要综合与之相关的各领域资源,大家相互配合、共同合作才能实现。社会工作最初就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手段而诞生的,它除了本身就是资源之外,也擅长链接、整合各种资源,来帮助服务对象。残疾领域的服务是社会工作比较早涉及的领域之一,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一套干预方式。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的干预,在国外和中国香港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模式,但在大陆,这一块儿的服务还基本是由精神科医务人员、心理医生、物理康复师等提供的,社会工作基本还没有怎么涉及。那么,社会工作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精神康复和社会康复方面能否有作为呢?笔者结合自己在T镇社工中心做过的一些实务,以生态系统理论为视角,在链接当地康复资源的情况下,运用个案管理、家庭治疗模式、情感支持网络构建、无障碍社区活动宣传、精神卫生知识讲座、中秋等康娱活动等方式分别对该镇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微观系统、中观系统中存在的不利于康复的因素加以干预。结果显示,社会工作是可以介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康复中去的,并且对于提高患者的服药依从性、扩展患者的家庭支持网络和同辈群体支持网络、增强家属的支持网络、丰富患者的生活、提升患者的社交技能、小范围改善患者生活的社区环境都有一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