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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学界在地方自治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从地方政权建设和地方民主建设问题出发,以江西省于都县参议会为中心,论述县参议会的建构、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问题以及民主政治在战后中国的状况。
一、从制度层面论述江西地方自治中民意机构的沿革。从清末自治风潮中的咨议局建设及实践活动,到民国初年县自治及县议会相关法律的草创、再到1928年-1945年间地方自治法律的完善时期,并介绍了抗战期间江西省的‘游击区’县参议会的创建活动。
二、重点研究战后县参议会与之前临时参议会的权力变化以及其职权的具体运作。首先从制度文本出发,分析正式参议会与临时参议会之间权力的主要变化,增加了哪些有重要意义的权力。其次则从于都县参议会所存档案出发,通过分析其决议案来分析在其日常权力的范围及其权力关注点。第三,通过其现实运作情况,与文本制度相比较,探讨其企图在时间和空间上摆脱一些制度限制以扩展其政治影响力的冲动。
三、以县参议会议员群体为考察对象对于都县参议会的组织构成加以分析。第一,通过展现县参议会议员群体的身份抢夺与冲突,来揭示这个‘选举’出来的‘全县人民代表’并非是完全民选的产物。其中的确充斥着内部利益分配的冲突。第二,根据议员履历表中的登记材料分析他们各自的经历,剖析他们在年龄、性别、籍贯、受教育程度、政治身份以及职业来源等方面的特点,从而探讨此时掌握基层民主权力的是哪些人、是否是当地的精英阶层。第三,通过档案材料中议员们的薪金支付表来讨论是否是由于该职位经济收入的原因而吸引各行业人员争夺该身份。
四、将视线放大至整个县域,关注在县域政治中起着重要影响的几大权力部门:县参议会、县政府、县党团部。不仅从县参议会的大会决议案的执行反馈表入手,分析影响执行情况的各种可能情况,如县长的为官态度和合作水平、县参议会决议案本身的可执行程度以及县政府的权力范围及能力大小等等方面。同时还从党、参关系来考察国民党‘以党治国’方针下是如何通过影响县参议会来维护其党派利益的。
本文的通过研究认为:基层的民主建设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国家有政治智慧的制度安排,不断修正其中的制度漏洞,加强对基层民主的监督,还应给予地方自治组织以法定范围内的自由,而不是打着‘自治’旗号却时刻又不放松上级党政的‘官治’影响。此外,一个和平稳定的外在环境更是如此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