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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初美国一系列财务舞弊丑闻的相继爆发,在世通事件中内部审计部门的突出表现,得到了公司和监管部门的肯定,内部审计也因此成为了公司治理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外部审计共同构成公司治理的四大主体,这已然成为国际公司治理界和内部审计界的共识。然而,我国内部审计建立的经济环境及动因都与西方有着很大的不同。生存、竞争与发展是西方内部审计建立与发展的内在需要,而我国的内部审计制度是采取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建立的,是国家依据经济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形势,为了强化审计的监督体系,建立与健全的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因而,尽管在英美等国家,内部审计已被证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但是,内部审计在我国的制度环境下能否发挥公司治理作用却仍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在此背景下,本文从公司治理及内部审计的相关概念出发,以受托责任理论、内部控制理论及价值链理论为基础,构建了内部审计实现公司治理效果的理论构架,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自身职能的拓展实现治理效应,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通过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以及外部审计之间的互动作用也促进了其公司治理效果的发挥。同时,本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基于深市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相关数据,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质量进行了衡量,并从代理成本与审计收费两方面出发,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内部审计的公司治理效果。 通过研究,本文发现:(1)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越高,则公司的代理成本就越低,具体表现为管理费用率越低以及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越高。(2)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质量与外部审计收费显著负相关。表明内部审计质量越高,则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的利用程度越高,从而外部审计收费则更低。针对这些结论,本文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完善内部审计的执业环境,重视内部审计的人才建设以及提升内部审计的整体实力等等。无疑,这些研究将对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